2024-2026年佛山地铁信息系统安全合规性完善项目
比选公告
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2024-2026年佛山地铁信息系统安全合规性完善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2024-2026年佛山地铁信息系统安全合规性完善项目
二、项目地点:佛山地铁运营线网范围内。
三、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已落实
2.项目内容:本项目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备份升级部分。基于现网IT环境及业务现状,结合既有备份建设情况,对现有备份系统进行扩容、升级建设,或另外重新搭建全新备份系统,总体目标为构建一个高性能、高可靠性、可灵活扩展的具备数据备份、业务容灾的集群式统一智能运维备份平台,通过备份功能、自动数据恢复演练功能、智能运维功能、统一管理功能等核心功能,来保障所有业务数据安全,满足业务连续性要求,在发生系统故障或数据丢失时后能够迅速地恢复数据,最小化计划外停机,为业务系统高效、可靠地持续运行保驾护航,同时满足等保2.0、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政策法规的合规性要求。
项目第二部分为现网网络安全设备续保,包括硬件维护、软件升级等服务,即提升网络安全设备防护等级,提高防御能力。通过安全体系升级完善,企业IT安全性将更加满足等保、网络安全法规等要求,对筑牢我司网络安全防线、持续提升网络安全保障水平、守护网络安全、适应网络安全新态势有重要价值。
3.本项目建设计划工期如下: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月16日
设备到货日期:2025年1月16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1月16日
(具体时间节点由采购人通知为准)。
4.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 937,136.00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采购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本合同项目的承包方式为单价包干。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供应商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2、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五年(自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或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注:同类项目是指备份容灾建设(扩容)项目或网络安全防护升级项目)。
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
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信誉要求
4.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响应单位参与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3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比选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供应商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4.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比选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9日,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电子交易平台2.0】(http://gmeetc.gdebidding.com/ebidding/#/login)。
3.获取方式:本项目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平台进行招标公告发布。参与网上购标/投标的单位在领购招标文件前,请前往【电子交易平台2.0】(http://gmeetc.gdebidding.com/ebidding/#/login)进行注册/登录,操作步骤详见http://gmeetc.gdebidding.com/gmeetc/help-center。
4.线上领购流程:
①登录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立即参与”-“购买文件”;
②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聚合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③购标订单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2.0】,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开具。
5.售价:300元(人民币)。文件均按标段进行计价出售,供应商成功购标后,自行下载文件。文件一经售出不得退还。
六、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7日09时00分。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09时30分。
七、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标2室(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四路115号宏宇国金大厦B座903单元)。
八、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7日09时30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以及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等法定媒体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发布的为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柯工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邓智荣
联系电话:0757-83219255、0757-82907701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