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设置多个核心产品,只有1个核心产品品牌相同,能认定一家投标人吗?
:能。根据国库司就该问题的回复,政府采购货物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集成项目采购的,应该明确核心产品,以核心产品的品牌是否相同作为判别是否为一家投标人的依据。如果确定了多个核心产品,只要任意一个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有关投标人就应认定为一个投标人。举例,网络集成项目有3个核心产品(服务器、网络交换机、存储),任意1个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有关投标人就应认定为一个投标人。
因此,为便于采购活动开展,如果确有必要设置多个核心产品的,建议设置不同的采购包。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
(由公司运营管理部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