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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收殓业务承包单位遴选公告(延长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9   浏览次数: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收殓业务承包单位遴选公告(延长公告)

 
 
根据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采购与招标管理相关规定,现延长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人体组织及3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遗体处理服务单位遴选报名工作,欢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单位报名参与。
一、项目内容
负责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内人体部分组织(流产引产死胎、残肢、人体标本)及3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遗体接运、火化等相关处理工作。。
二、服务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693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
三、项目期限:2
四、服务要求
1、服务单位需具备专业的人体部分组织及遗体处理知识和技能,确保处理过程安全合规,所有操作均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人体部分组织处理及3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遗体处理的法律法规要求。
2、接到通知后,服务单位需迅速响应,尽快到达现场并完成相关处理工作。
3、严格遵守医院、患者及逝者家属的隐私保护要求,确保信息保密,不得泄露任何相关信息。
4、必要时需体现对逝者及家属的尊重与关怀,提供专业且人性化的服务。
5、建立完善的投诉和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响应并妥善处理甲方提出的问题和投诉。
五、资质要求
1、报名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法人授权代表条件。
2、具有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的有效营业执照(如未办理“三证合一”,则还需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在经营活动中信誉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无任何重大违法记录。
4、具备开展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设施及专业技术能力。
5、单位和作业人员需具备处理人体部分组织及3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遗体的专业资质、资格或认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也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申请谈判公函原件。
2、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未办理“三证合一”,则还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独立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谈价人代表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谈判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及作业人员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5、同类项目业绩资料。
注: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693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门诊楼五楼529室后勤管理办公室(一)
3、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020-82179535
           顾老师,联系电话:020-82179777
联系邮箱:zssylnhqb@163.com
八、谈价时间
参加报名的单位需进行资格预审,资格审定后将另行通知。

附:第一次公告链接:https://www.zssy.com.cn/article/26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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